2005年6月2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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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法容情盼续文
慕毅飞

  绍兴高级中学有个来自农村的学生,学习成绩优异,每学期的思想政治品德也都为“优”,高二的两个学期,还是学校的三好生。就在其行将步入高三的时候,经不住同村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的“请援”,带了把匕首,去吓唬一群小学生。结果,涉嫌抢劫,成了一个缓刑少年。在此后的一年里,他却顺利地修完了高中学业,刑期结束正好赶上了高考报名,顺利地考完了高考科目,正成为一个等候高校录取的考生(6月15日《浙江法制报》)。
    虽然他的犯法,纯属偶然,但抢劫就是抢劫,警方还是刑拘了他;虽然他过去表现不错,但犯罪就是犯罪,法院还是受理了此案,作出了判决;虽然他的处境值得同情,但若在缓刑期间,高考就是不予报名……没有任何折扣可打的法,才叫良法;法不容情的法,才叫良法。
    警方在初步调查后认定,他犯罪的主观恶意较小,又是未成年人,所以,隔日便为他办了取保候审手续;主审法官四处奔走,不仅了解他犯罪前的表现,也考虑他受罚后的出路,所以,依法判处他拘役3个月,缓刑3个月;招生部门既考虑到报名截止时间,恰好他缓刑期满,也考虑到“不能把犯了错误的学生‘一棍子打死’”,所以,同意他报名;学校更是时时关注他情绪的变化,为他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。这叫良法容情。用主审法官的话说:“法律的精髓并不是为了处罚人,而是为了教育人、挽救人。”用招生办主任的话说:“教育最大的目的和魅力,就是给予希望。”而这条新闻,被报社关注了半年,直到高考尘埃落定,才披露于世,就为了让他能安心地完成高考,体现了媒体的良知与人性关怀。
    严于执法与人性关怀,本该是并行不悖的两手;它既让法充满威严,也让世间充满希望。对因一念之差而以身试法的人,推一推,能把他推入深渊;拉一拉,能把他拉回岸上。他的高考成绩会是多少呢?这是一个悬念;另有一个悬念也在这里摆着:纵然分数上线,高校在录取时,会不会怵于他的档案记录而拒他于门外?他的心肯定悬着,所有关心他的人,心也悬着。要是他的分数上了线,真希望高校的录取人员,能听听办案的警察怎么说、主审的法官怎么说、学校的老师怎么说、采访的记者怎么说,特别是听听他自己怎么说……能拉他的时候,伸手再拉一把。良法容情,应该有个美好的续文。